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湘女院行字〔2023〕98 号)及《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美术与设计学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订2024-2025学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条件
学生转专业工作每学年组织一次,安排在秋季学期末到春季学期初进行。转专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学院审核同意、 转入学院考核同意,学校审批。原则上一年级平级转,二年级降级转。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1、通识教育必修课无挂科、补考、重修记录,且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者;
2、因身体疾病或心理问题(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在上级和学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休学创业后复学,其创业经历与转入专业相关者;
4、学生退役后复学, 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5、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学校已无学生原所学专业或无原录取专业者;
6、学校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相关专业学生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其中,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申请转专业者,学校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含)以上、专科二年级(含)以上、专升本的学生;
2、从外校转入我校,或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不含实验班);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或其他情况转入下一年级的学生;
4、已达到退学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记录未解除的学生;
5、艺术类等特殊专业不能与其他普通专业互转;艺术类非师范专业不得转入师范专业;
6、高考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入首选科目仅为物理的招生专业;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
8、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公费定向师范生等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9、无正当理由的学生。
二、转专业流程
1、转出: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表 1),提交到辅导员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后由院党委书记、院长签批后交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统一上报教务处。
2、转入:转入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申请转入学生审查结果;组织资格审查合格学生进行笔试、综合面试;将转入学生录取结果上报教务处。
三、接收转专业的考核办法
面试与笔试相结合,面试及笔试成绩各占50%,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专业笔试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创意草图表现。
视觉传达设计:创意草图表现。
美术学:素描(石膏)。
产品设计:创意草图表现。
(二)专业面试:
突出对学生思想品质、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心理素质和综合素养的考查。
四、工作流程
1、转专业申请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3日。
2、专业调整申请表提交地点:乐学楼307(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务办公室) (9:00~17:00)。
3、院部考核: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4、结果上报:2025年2月15日前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教务处。
5、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将复审合格的学生材料汇总后上报学校批复。
五、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与监控。
组长:李伟、昌晓英
副组长:易中华、岳蓉
成员:廖珍、钟苡君、沈名杰、李俊、黄雯莉、谢志强
六、其他说明
美术与设计学院所有开设专业均为艺术(美术)类,不存在跨院转出转入问题,各年级各专业允许转入累计控制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招生人数的15%。
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到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12月11日